江西银行:江西银行是2015年12月3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,由南昌银行吸收合并景德镇市商业银行而成。2015年12月11日经江西银监局批复,更名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。2015年12月11日在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。南昌银行是在原南昌市40家城市信用社基础上,由南昌市地方财政发起设立,1997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,2008年8月6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,更名为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,注册资本23.82亿元,南昌市财政局为第一大股东。南昌银行总部坐落在南昌市繁华的中山路上,南昌银行目前已在广州、苏州、萍乡、九江、赣州、新余、上饶、宜春、吉安等地设立分行,并发起设立了5家村镇银行,现有异地分(支)行9家,南昌地区一级支行16个,营业网点77个,员工2000余人。截至2013年9月末,全行资产总额达1251.06亿元,各项存款余额859.01亿元,实现税前利润17.68亿元。 2015年12月3日中国银监会批复南昌银行吸收合并景德镇市商业银行,15日更名为江西银行。